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介紹測量儀器日常的管理制度


編輯:2021-08-23 12:06:06

1、各種測量儀器應符合計量器具管理規(guī)定。
  2、新購測量儀器、工具,在使用前應到國家法定計量技術檢定機構檢定。新購置的儀器應結合儀器說明書認真閱讀,從初級到高級,先基本操作后高級操作,反復學習、總結、力求做到“得心應手”最大限度地發(fā)揮儀器的作用,不熟悉儀器操作的人員不得盲目用機。
  3、各種測量儀器使用前后必須進行常規(guī)檢驗校正,在使用過程中做好維護,使用后及時進行養(yǎng)護。
  4、各種光電類、激光類儀器必須定期送到具有資質的部門進行鑒定。鑒定時間不宜超過規(guī)定時間,以確保測量的準確和精度。
  5、嚴禁使用未經(jīng)檢驗和鑒定、校正不到出廠精度、超過鑒定周期,以及零配件缺損和示值難辯的儀器。
  6、使用全站儀,在無濾光片的情況下禁止將望遠鏡直接對準太陽,以免傷害眼睛和損害測距部分發(fā)光二級管。
  7、在強烈陽光、雨天或潮濕環(huán)境下作業(yè),務必在傘的遮掩下工作。
  8、對測量儀器要小心輕放,避免強烈的沖擊震動,安置儀器前應檢查三腳架的牢固性,整個作業(yè)過程中工作人員不得離開儀器,防止意外發(fā)生。
  9、轉站時,即使很近也應取下測量儀器裝箱。測量工作結束后,先關機卸下電池后裝箱,長途運輸要提供合適的減震措施,防止儀器受到突然震動。
  10、測量儀器要設置專庫存放,環(huán)境要求干燥、通風、防震、防霧、防塵、防銹。儀器應保持干燥,遇雨后將其擦干,放在通風處、晾干后再裝箱。各種儀器均不可受壓、受凍、受潮或受高溫,儀器箱不要靠近火爐或暖氣管。
  11、儀器長途運輸時,應切實做好防震、防潮工作。裝車時務必使儀器正放,不可倒置。測量人員攜帶儀器乘汽車時,應將儀器放在防震墊上或腿上抱著,以防震動顛簸損壞儀器。
  12、嚴格建立測量儀器檔案,注明儀器名稱、性能、各項技術指標,使用情況及檢校歷史,專人負責領用,責任到人。
  13、對測量儀器的管理,由工程部制定檢查評比辦法,對維護儀器成績顯著的個人給予獎勵,因使用不當、保管不良造成儀器損壞,應及時追究責任,根據(jù)情況給予處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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